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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友联电池运输、包装及风险转移韩国友联电池运输、包装及风险转移 1. 韩国友联电池货物运输的成本和风险均由买方承担。货物一旦移交给买方或者买方指定的承运商后,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即转移至买方,即使卖方提供“免费交付”,货物出仓或出厂之后风险也已转移至买方。 2. 韩国友联电池买方不得拒绝接受交付,有法定的或约定的正当理由的除外。买方拒绝接受交付的,卖方有权决定将货物运输、储存、提存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。 3. 韩国友联电池收到货物准备发运通知后,由于买方要求,货物运输和交付延迟超过一个月的,卖方可向买方收取仓储费,金额为准备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0.5%每周,但不超过此批发运货物总价值的 5%。 4. 韩国友联电池除非另有约定,卖方可自行选择包装、发运和运输的方式。 5. 韩国友联电池卖方产品的专利、商标、版权等一切知识产权,不因交付给买方而转移至买方。买方不得利用履行本合同的便利而侵犯卖方的知识产权。 |